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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期“我与处长面对面”---医疗保险如何理赔

 

        部门:保险公司             主讲人:韩佳瑞、王延海

        主持人:吴科启             时间:2014/11/27

        地点:东校区4#教学楼A101

        主要内容:

基本情况介绍:

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理赔工作,1127 日,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邀请了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入保公司永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东校区4#教学楼C101教室举办面对面交流会。各学院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吴科启主持。

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以及住院医疗理赔,王延海结合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实际情况说,在校学生凭《聊城大学学生公费医疗证》在聊大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到50%的公费医疗,门诊治疗费、检查费、药费均享受半价。在聊城市联网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出院时通过医保网络直接结算,学生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根据医院的等级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对于需要回原籍或到外地治疗的患病学生,需持医保证和当地医院诊断证明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更高一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由聊城市当地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持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医保卡,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核准手续,经批准后在外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效单据、汇总费用明细清单等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对于实习和寒暑假期间,学生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学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清单、有效费用单据,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

针对学生平安保险理赔,王延海结合案例对学生平安保险理赔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我校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的原则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学生平安保险主要是用于参保学生的意外伤害(外来的、非故意的、在法律范围内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事故)增加个人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为了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理赔的衔接,参保学生就诊住院时,要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个人负担的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要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要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问:在校生都享有什么保险?他们之间有冲突吗?

答:在校生都享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自己自愿投保的学生平安保险。两者之间并没有冲突,而且在报销时首先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剩下的由学生平安保险报销。

问:我校学生在聊大医院就医,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我校在校生凭《聊城大学学生公费医疗证》在聊大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到50%的公费医疗。门诊治疗费、检查费、药费均享受半价。新生入学体检合格后,由医院发放《聊城大学学生公费医疗证》。

问: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理赔?

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时,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证到聊城市联网医院治疗。出院时通过医保网络直接结算,患者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根据医院的等级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在聊城市就医的,只要是联网医院都可出院时办理保险手续。对于生病的学生需要回原籍或到外地治疗的,应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治疗的同时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待开学时持病历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清单、有效费用单据,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更高一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由聊城当地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持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医保卡,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核准手续。经批准后在外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备案),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效单据、汇总费用明细清单等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

问: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起付线”与“封顶线”之间的医疗费,参保人如何负担?

答:城镇居民医保主要保障住院医疗和门诊大病医疗,兼顾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一个保险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5%70%65%3万元至12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70%,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对审批后的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16个病种,门诊医疗费也纳入报销范围。

问:什么条件的患者可向外地转诊转院治疗?如何办理?

答: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病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是:1.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2.经本市三级医院及市级专科医院多次检查,市级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答:我市规定,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7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为1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成年人为10万元,未成年人为12万元。

问:出院时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参保人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出院时只需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即可,应由社会统筹基金和大额救助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参保人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7天,慢性病不超过30天。超量带药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问: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答:参保人员患《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内疾病,可以自主选择具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身份核实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急诊或夜间来不及办理住院手续的,应在住院后24小时内及时办理医疗保险住院手续。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

问:学生加入平安保险的主要意义?

答:大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是用于参保学生的意外伤害(外来的、非故意的、在法律范围内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事故)增加个人医疗费的报销比例。

问:学生平安保险的报销范围和限额是?

答:学生平安保险的报销范围是:意外死亡、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限额是:意外死亡最高3000元,意外伤残最高3000元,意外医疗最高1000元和住院医疗最高60000元。

问:学生平安保险是如何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做好衔接的?

答:为了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理赔的衔接,在参保学生就诊住院时符合医保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病种目录范围规定情况下,做如下规定:

1.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个人负担的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

2.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为6万元。

4.累计报销医疗费用按照报销条款规定,最多不超过保险金额。

问:学生平安保险理赔的主要流程是?

答:1.报案。每个案例只能报销一次,所以在治疗终结的最后阶段,当事人必须及时报案。西校区学生报案时,请拨打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报案电话:95519-3,西校区学生请拨打永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报案电话:95502,报案时请讲明白病情、时间以及(入保号(请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理赔窗口查询)。2.交材料。在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理赔窗口上交材料(周一至周五的上午)。3.理赔。一般在2-3天将理赔金额转入当事人账户。

问:学生平安保险如何报案?

答:首先,拨打报案电话,之后按3转入人工。工作人员会提示你需要提供18位保险单号,发生了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东校报案电话:95502;西校报案电话:95519)。

问:报案后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学生证复印件;2.学院团委证明(仅仅证明为学院的在读学生);3.医院诊断证明;4.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5.医药费发票单据;6.每日用药清单。

问:如何可获得相关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答:可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险信息网:http://www.lcsylbx.cn/查询,或拨打聊城市医疗保险医疗管理科电话:0635-2189181咨询。

问:学生平安保险的服务电话是?

答:

东校区学生:永安保险咨询电话:2992009    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39486

西校区学生:人寿保险咨询电话: 8308546    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8239485